摸準不少消費者追求“多功能”空氣凈化器的心態(tài),越來越多廠商開始推出相關產品,號稱除了能凈化PM2.5,還能凈化空氣中的甲醛、二氧化硫等污染物。上海市消保委昨天公布的空氣凈化器比較試驗結果卻顯示,不少凈化器所謂的“多功能”經不起推敲。
根據我國國家推薦性標準《空氣凈化器》,凈化器對顆粒物和氣態(tài)污染物的潔凈空氣量實測值不應小于標稱值的90%。經檢測,售價為4059元的廣東松下環(huán)境系統(tǒng)有限公司生產的 Panasonic 空氣消毒機(規(guī)格型號:F-VJL55C),其標稱的甲醛潔凈空氣量為47立方米/小時,而實測值為37立方米/小時,僅為標稱值的78.7%。
空氣凈化器行業(yè)還有更為嚴格的行業(yè)聯(lián)盟標準 《室內空氣凈化器凈化性能評價要求》,按照測試出的氣態(tài)污染物凈化效率,將空氣凈化器分為A、B、C3個級別,只有凈化效率不低于65%,才能評為A級。17件標稱具有甲醛凈化功能的樣品經過試驗,只有6件甲醛凈化效率達A 級,2件空氣凈化器的甲醛凈化效率連35%(C 級)都達不到。日立空調·家用電器株式會社生產、上海日立家用電器有限公司進口、售價為5055元的HITACHI空氣凈化器(規(guī)格型號:EP-A7100C)甲醛凈化效率只有24%;浙江武義優(yōu)盾電器有限公司生產、售價為1988元的OION空氣凈化器(規(guī)格型號:KQJ-F02)甲醛凈化效率只有9%。
上海環(huán)境保護產品質檢專家沈浩表示,消費者選擇空氣凈化器應選擇適合的產品,而非“多功能”。在選購時,消費者可要求廠商提供帶有CMA標志的第三方檢驗機構的檢測報告,以確認各項指標的實測值、檢測方法和產品宣傳相符。